八部委: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整治力度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发布的消息,为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着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秩序,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决定于6~11月联合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印发《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加强对手机APP端(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在线旅游平台、社交电商、跨境电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新模式新业态)违法犯罪行为的研判、监管和打击查处。加大对网络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海外代购行为监管,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整治力度。 其中,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方面,行动方案要求各地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登记备案,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集中整治非法主体互联网应用(网站、APP等)。 针对网络中的不正当竞争现象,行动方案提出,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推销宣传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组织非法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 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全方位多渠道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规范涉及个人信息的合同格式条款;严肃查处未经同意收集、使用、过度收集或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行为,依法查处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支持帮助的网络平台;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切实防范大数据技术对个人信息的滥用。 八部门要求,各地要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