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田治江
近日,国家邮政局发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从10月1日起,快递小哥想把快件放进快递柜,必须征得收件人同意才行。这意味着以后智能快递柜别想投就投,必须征得收件人同意才行。
近年来,随着我国快递业服务网络的不断健全,快递业务量逐年提升。根据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完成505亿件,同比增长25.8%。今年6月份快递业务量已完成53亿件,相当于日本2017年的全年业务量,预计2019年全年快递业务量将达600亿件。为了方便人们接收快递,中邮智柜、丰巢、菜鸟、京东等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快递柜应运而生。
智能快递柜进入末端市场以来,凭借灵活性、安全性和便捷性等优点,获得了大量消费者的认可。但同时也产生众多问题,“被使用”与“被签收”的情况也愈演愈烈,快递员直接绕过用户,将包裹投入快递柜了事,却带来了许多问题。一些用户反映,快递丢失也屡屡发生,甚至一些快递由于用户不知道或者没有注意到信息,未能及时领取,尤其是水果和食品类就会变质或坏掉,引起用户的不满。
当然,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快递员投送数量过大,为了尽快完成投递任务,必然会使用快递柜,这样既能节省时间,也减少了投递量。另一方面由于联系沟通不及时,或者根本就没有联系,只发一个信息就投了进去,一些人不注意或不知道,往往就会由于领取不及时,造成丢失或者变质损坏。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国家邮政局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智能快件箱设置要求,要求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为实名收寄以及验收、拒收快件提供技术条件和技术服务,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快递员及快递公司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递详情单注明快件内物品为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通过这些有效手段的实施,能使快递服务向更优质高效方面发展。
当然,要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各方的多方配合。一是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以及明确责任范围,让管理有法可依。二是快递企业要不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培训,从严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三是要加强对智能终端设备的日常化维护,适时根据消费者的服务需求,不断更新换代,推出更为精细化的服务。四是面对新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快递企业对快递员的考评也要做出适当调整,设置更为科学、合理的监督和工作考核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新规定的顺利实施,也才能尽可能地减少投诉和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