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和各地购物节:需把好事做好
□ 特约评论员李宏 4月28日至5月10日,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邮政局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主办的国家级第二届“双品网购节”(“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贯穿了整个“五一”假期。据系,本届国家级“双品网购节”参与电商企业超过百家,数量是首届的10倍。参与企业将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以拼团秒杀、以旧换新、新品首发等多种玩法,匹配无接触配送、咨询推荐、售后保障等多种服务,全方位、全流程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各地也纷纷推出各种购物节。 笔者认为,疫情增强了消费者的网上消费新习惯。举办旨在缓解疫情影响,扩大内需的国家级购物节和各地购物节,加快实现了线上线下融合,将更大规模地解决受疫情影响的农产品滞销等难题,助力外贸生产企业拓展内销渠道,使消费者买到更多质优价美的产品,获得更多实惠,有助于扩大实体消费,推动经济发展,一举数得。但购物节期间,也要把好事办好,防止少数不良“网红直播”、平台和电商浑水摸鱼,扰乱市场秩序。 受疫情影响,国内消费需求受到了一定程度影响,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580亿元,同比下降19.0%。但是,与网络相关的消费新业态表现抢眼,一季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5.9%,增速比1月份至2月份加快2.9个百分点,网购已经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方式。 随着各种购物节陆续上线,“打折”和“打几折”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了增加吸引力,各地、各大电商纷纷使出新的消费券,部分购物节还首次把餐饮、旅游、家装家具等服务类商家纳入活动范围。此外,汽车也被拉进了购物节。上海“五五购物节”期间,每辆车最低直补超过10万元。 然而,特别需指出的是,各类购物节中,电商直播要遏制一些乱象。主要表现在平台对产品质量疏于把控,导致“网红带货”商品名不副实,质量低劣甚至是“三无”产品,无任何保障;数据造假,鱼龙混杂。 为此,立法机关亟待加强完善法律规范,避免直播带货领域成为法律空白地带;直播平台要提高准入标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针对直播平台的网上巡查机制,对于存在售假、伪造流量等行为的主播、“网红”,列入失信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