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部分省市汽车政策一览
1.宁夏回族自治区: 《关于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5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产业基础好,具备发展条件的银川地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先行开展制氢、储运、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1~2座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布局建设氢能产业示范园区和服务平台,集聚氢能产业链企业,形成集群发展。 2.武汉市: 《促进汽车消费的实施细则》 5月14日,武汉发布《促进汽车消费的实施细则》,从细则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武汉市企业生产且在武汉市销售、上牌落户的乘用车,由武汉市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3.青岛西海岸新区: 《青岛西海岸新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 5月14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发布《青岛西海岸新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日加氢能力≥500公斤,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的新建站补贴900万元,改建站补贴60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建成的新建站补贴700万元,改建站补贴500万元。日加氢能力<500公斤,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的新建站补贴700万元,改建站补贴50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建成的新建站补贴500万元,改建站补贴400万元。 4.天津港保税区: 《天津港保税区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 5月18日,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印发《天津港保税区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加强加氢站等涉氢基础设施建设;以应用场景为切入点,推广叉车、物流车、通勤车等示范应用;以燃料电池研发、关键零部件制造和整车集成为核心,加快产业链布局,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氢能产业集群。 5.海南省: 《关于实施海南省新能源车促销临时政策的通知》 5月20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实施海南省新能源车促销临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所有人,购买新能源车将获得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 6.上海市: 《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 5月2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名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购买新能源汽车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位消费者5000元补贴;加大公共领域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力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促进燃料电池汽车加快应用;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 7.天津市: 《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5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放宽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条件,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竞价的,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本市的单位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 8.昆明市: 《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5月25日,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发布《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发布。根据《意见》,到2022年,昆明将基本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初步构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网络,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