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建设湘南国际物流园“公路港”平台(下)
□ 李晓燕 肖靖 (三)专业化供应服务能力不强,管理难度大。 当前郴州市城区物流市场普遍呈现散、小、差的状况,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较低,货运市场“布局散、程序乱、环境差、市场信用缺乏”,突出表现在:一是安全隐患多,由于缺乏专业化安全保卫设施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如2011年七星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二是车辆空载率高,货物和车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较为严重。三是缺乏专业性、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导致叉车、皮带装卸、信息平台等现代物流技术无法实施,造成效率低下。四是监管难度大,城区市场散、小物流企业无序竞争、无证上岗,偷税漏税等现象较为严重,由于没有专业性的监管机制,导致监管难或无人监管,对于物流企业的税费收取、车辆检测、证件管理和人员管理难以到位,造成秩序混乱。(四)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集约化程度低。 郴州市物流基础设施经过多年建设已形成一定规模,但存在总体规模小、布局不均衡、物流节点少且集约化程度低等问题。一方面由于中、小型物流运输、零担物流企业散布在园区外的多个区域,这些物流企业不能享受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对信息及电子技术的应用比例低,车辆等物流设施设备资源更是呈现无组织化状态。另一方面,湘南国际物流园等园区也尚未形成辐射范围广、运转便捷高效的立体交通运输体系,装运机械化水平低、物流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刚起步,规划的交易市场缺乏专业的货运车辆停放、配送、维护保养等配套设施。供应链上物流系统的功能、资源、信息、网络等要素尚未进行统一规划管理,集约化程度低。 三、加快建设“公路港”物流平台的建议(一)加强规划引领。 按照《郴州市“十三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为集聚和整合物流资源及公路和铁路为依托的物流企业集群发展的“公路港”的要求,加快推进湘南国际物流园布局规划编制,把“公路港”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快落实。将中心城区的公路物流、零担物流纳入“公路港”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多式联运需要,科学布局交通,物流仓储用地,合理配备公共服务用地,支持“公路港”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物流企业按照“公路港”模式建设,促进城区散、小物流企业向园区聚集。(二)加快物流资源的整合。 物流资源的整合,是整个行业的一次重新布局,既是物流业模式的转变,也是物流业生产力提升,更是物流业一次全面的改革和创新发展。一是要整合中、小物流企业资源,重点整合以公路物流业务为主的干线运输、货代、零担快运、城市配送、快递、仓储服务等业务,促进物流园区内的物流企业在相互合作的基础上,实现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功能。二是整合集聚物流设施设备资源,整合社会车辆资源,引进先进的信息设备、装卸设备、搬运设备,建设专业化仓库。三是整合集聚物流信息化资源,积极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三)强化物流园区集聚功能。 一是要加快湘南国际物流园区“公路港”物流平台建设步伐,依托公路运输枢纽,整合聚集各类资源,为众多中、小物流企业和社会车辆搭建一个能帮助他们实现“集约化经营、组织化管理”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吸引、整合、集聚物流资源创建一个有形的载体,充分发挥园区集聚辐射作用。二是要加强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物流园区的公路、铁路周边通道,提高仓储、中转设施建设水平,推广甩挂运输方式、集装技术和托盘化装载技术。推动物流园区信息化建设,整合物流园区现有信息资源,提升物流园区信息服务能力。三是要加大力度引导城中心中、小物流企业入驻园区“公路港”物流平台发展,实现园区内企业的功能互补和资源共享,提高物流组织效率。四是依靠园区龙头企业在土地、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合作、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挂靠服务等模式,促进物流企业集聚发展。 (四)制定出台优惠政策。 一是出台《郴州市关于引导支持中心城区公路物流、零担物流企业进入物流园区“公路港”发展的意见》,制定《郴州市中心城区公路物流、零担物流市场引导整合方案》,通过用地保障、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措施,鼓励、引导、支持物流企业按照统一规划和要求整合到“公路港”。二是优化发展环境,明确优惠政策。加强对物流业的财政资金保障,组织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物流业专项资金。对物流企业的仓储作业用水、用电、用气收费参照工业生产企业标准执行。优化政务和经济发展环境,为物流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市场开拓、能力提升等一系列服务。三是支持园区“调规扩园”。支持湘南国际物流园创国家级示范园区建设,加快“调规扩园”步伐。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交通、海关、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服务前移至园区,完善园区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四是扶植规模化、专业化的物流企业。重点解决现代化大企业的用地问题和税费优惠,引导大企业开展服务和技术创新。 (五)加强组织协调。 一是加强政府组织。由郴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分工负责和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出台具有针对性的“公路港”物流平台建设政策措施,解决政策、资金、税费和用地以及城区货运“绿色通道”等问题。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队伍,通过提供准入门槛、提高安保要求、建立物流公共信用体系等措施,加强对物流企业、货车和司机的监管,在安全、税费和经营、交通行驶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功能。加大协会对中小型物流企业的会员发展力度,充分发挥其在推广行业标准、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物流企业融资担保、企业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完) (作者:李晓燕,郴州市物联党支部书记、秘书长;肖靖,中国物联规划智库专家、中国物流学会特聘研究员、湖南智库副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