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成 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副院长,物流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博导。
加快构筑新型现代物流网络体系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四次提到推进物流发展,物流业降本增效已经成为国家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加快构筑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的新型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应是重中之重。
国内物流面临的最核心约束是公路货运行业集中度严重不足、铁海与公铁多式联运比例过低、城市支线物流和末端配送成本过高以及物流节点效率低下。
1956~1966年标准集装箱及其配套体系从结构上实现了以水运为全球商贸流通主体的规模化成本降低,并带动了全球经济发达国家铁海联运与公海联运模式的高效运行,美国连续三年的集装箱铁海联运比例达到49.5%;而标准集装箱对我国行业集中度只有1.2%的公路货运和对运价成本斤斤计较的铁路运输存在严重的载重比和容积比缺陷问题,导致集装箱铁海联运近三年仅从1.5%提升到2%;不足3%的公铁联运比例以及铁路专用线“微循环”缺失也使得铁路货运难以实现“门到门”服务,物流体系总体成本过高、效率过低。
由于作为运储仓配的干线物流节点(城市货运站)与客户末端距离远且规模性不足,导致城市支线物流和末端配送成本居高不下,往往是干线物流成本的十数倍到数十倍。
以往主要参与全球产业链循环的东南沿海是以向外、向东运输为主,距离在500公里之内,公路货运具有绝对优势。但“双循环”体系下的中部制造业崛起使得运输距离长于1000公路,铁路货运具有成本和效率优势。
当下全球贸易商品的75%已经是零部件而非整车整机,特别是其中60%的最长尺寸小于1.2米,为未来第二代多式联运的创新模式奠定了基础。
一是开发以标准集装箱为外部尺寸约束的模数可分的最小封闭单元箱——“百搭箱”,并建立与传统标准集装箱相融合的转运体系,实现“门到门”服务、满足容积比和载重比的海铁公空多式联运创新模式。
二是直接嵌入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为支撑的全网络智慧计划、调度和资源配置优化体系,并实现少人化/无人化的转载/集配装备,实现供需资源的高效精准匹配。
三是将以往远离客户设立在城市周边的物流网络节点如城市货运站的运储集配缓冲区转为距离客户/社区仅有3公里内、面积仅有150平方米的街区地下立体自动仓库,将支线物流成本降低十数倍至数十倍。
四是完善“微循环”,利用铁路标准化优势和信息化垄断地位,确立以铁路货运为牵头的铁海公空多式联运体系。培养基地,优化物流人才培养体系。
关旭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2019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2020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定调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不会变,物流业平稳增长的总体方向也不会变。为加快推动我国从“物流大国”向“物流强国”转变,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物流保障,提出以下3点建议:
1.加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各运输场站设施向现代物流服务转型,提高多种运输方式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支持能力;完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体系建设,设置专门化物流设施,提高组织物流服务和物流效率。
2.加强现代物流信息化建设。现代物流的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以信息化为基础。培养高水平物流信息管理专业人才,积极打造推进物流信息管理创新与发展的人才队伍;搭建公共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发挥物流行业整体优势;政府加强对物流信息系统建设的支持,提供保障措施。
3.加快提升智慧物流竞争力。推进智慧物流顶层设计与建设理念落实,积极鼓励传统物流向智慧物流转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全面落实智慧物流建设理念;完善智慧物流政策,保证智慧物流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建设智慧物流平台,促进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和信息共享。
施先亮 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十四五”期间加强物流促进法建设的建议
物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脉和基础产业,其发展程度已成为衡量一国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十三五”期间,我国物流业得到了高速发展,但物流市场无序化现象依然明显,与现代物流规范化、标准化运作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冲突。随着政策、经济、互联网技术等客观环境的改变,“十四五规划”也提出了关于物流业的发展目标。可以预见,未来五年我国物流业依然保持快速发展,行业变化更加复杂,需要有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保驾护航,推动现代物流发展,促进形成供应链现代化。然而,我国当前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与行业发展呈现不协调的现象,涌现出诸多问题,如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物流标准化亟待发展、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内容冲突、监管困难等。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现存问题的根源之一,即缺乏行业法律法规顶层设计,缺少具有引领作用的行业促进法。
物流促进法所要发挥的关键作用更在于要合理解决物流行业各主体利益争锋中产生的突出问题,它是建立在对社会各层级主体矛盾纠纷深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协调不同主体间的关系来建立系统的秩序,使得社会各领域能够向着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努力。因此,物流促进法应作为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龙头法进行建设,有利于解决物流行业现实纠纷,建立政府对物流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完善物流法律体系,实现法制建设的目标。
从经济层面来看,物流促进法可以保障物流从业者的利益,保障物流企业经济效益,推动产业协同发展,进而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健康稳定发展。从社会层面来看,物流促进法有助于保护个体权益,同时通过制定有助于社会资源最优配置的物流促进法,保障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而保护环境。从国家层面来说,物流促进法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首先它可以提高国内应急物流响应能力,能够在面对严重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军事冲突等突发事件时对物资、人员、资金的需求进行紧急保障,从而维护社会的安稳,保护国家安全。同时我国还是危险品的运输大国,通过制定物流促进法,能够促进运输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处理制定相关机制,从而有效开展防范和救援工作,保护危险品安全运输。
因此,“十四五”期间为了促进物流业的发展,有必要加强物流业法律法规建设,特别是着手谋划进行物流促进法的建设,加强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行业法治水平。
荆林波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
关于构建我国现代物流体系的思考
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我们认为应当从如下方面着力:
1.国际化视野。从国际大循环的角度,从全球化角度布局。这里,不仅仅要从顺应全球化角色思考。全球疫情的常态化,更需要我们密切关注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动态,顺势而为、因势利导。
2.本土化运营。从国内大循环的角度,从供给侧与需求侧的联动关系,构建以顾客为导向的供应链服务体系。尤其是,面对企业的供应链服务体系与面对终端消费者的供应链服务体系。
3.智慧化支撑。当今的时代,已经是一个日新月益技术变革的时代,智慧物流乃至智慧供应链,成为一个新的竞争热点。
4.金融化渗透。现代物流必须要加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头部的物流企业更加运用好资本这个杠杆,发挥其积极的撬动作用。“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进入产业互联网与供应链金融的大发展。
5.价值链化提升。从国家发展战略角度来看,我国制造要逐渐转型升级到中国创造,要逐步提高我国产业链的附加值,提升价值链。从服务深度、广度挖掘价值,拓展供应链。
6.安全化保障。疫情之下,彰显了物流供应安全的重要性。物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在物流空间规划、重大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战略储备以及应急物流体系上做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