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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物流业只有遵守促销新规才能健康发展
  □ 特约评论员李宏
  “双11”促销节创出销售新高刚刚光鲜收官,“双12”促销节又将闪亮登场,留下新的辉煌,电商经济一次次展示着时代发展的奇迹。
  我们更应关注的是,从12月1日起,涉及到购物、物流等方面的一批“新规”开始实施。比如,12月1日起,《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开始施行,对商家的促销套路作出规范;从12月开始,高铁和民航的部分线路、航线,将实施票价、运价市场化调节等。
  笔者认为,随着数字强国的推进,电商经济方兴未艾,电商物流业只有认真遵守新规运营,才能高速健康发展。
  很多消费者对商家的促销行径颇有微辞。先提价再打折,用比价软件一查,就露出了马脚,打折后的商品比原价还高。针对这种情况,12月1日起施行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其实,以往各种名目的促销节来临之前,监管部门就多次要求禁止先涨价后打折。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早已实施,《电子商务法》也已经快生效两年了。相关法律对商品销售行为作出规定,此次暂行规定,对此又进一步明确了商家的职责。对先涨价后打折有了明确的处罚依据,相信对于电商进行促销的价格行为,应该起到规范作用。
  中消协近日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指出,销售规则变文字游戏,各类满减“算法”堪比数学考题的“套路”,把消费者弄得晕头转向,不知所措,是消费者反映最为强烈的。对此,《暂行规定》要求,通过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
  同时,针对“刷单”“刷好评”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暂行规定也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此次通过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再次告知商家不得刷单,不得炒信,不得数据造假、流量造假,就是告诉经营者,应该诚实守信,不能有价格欺诈,不能用有奖销售的这种违法行为,不能去做虚假宣传,必须实事求是。否则,商家就应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暂行规定》不能只挂在墙上,必须落在实处。只有监管部门依照《暂行规定》监管处罚到位;只有商家真正做到诚信经营,童叟无欺,消费者才能真正满意,商家也才能长久获利,电商物流业才能健康发展,诚信社会才能离我们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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