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民营企业贷款规模持续上升。但是,市场仍存在着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尤其是2020年以来,在新冠疫情冲击下,许多中小微企业陷入流动性困境。面对这种困境,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环球集团董事长在张桂平在全国两会期间建议:
一、完善立法监管,破除市场歧视
加强立法工作,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取消所有制差异,使国企和民企获得平等的法律保障。严格市场监管,清除各种显性和隐形的所有制歧视,尤其是要严禁银行机构在信贷审批中将所有制成分作为参考和依据。适度降低民企的准入门槛,缓冲国企的“所有制优势”,确保民企和国企能够真正做到“同门槛、同规则、同待遇”。完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非正规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则,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使非正规金融机构始终处于有效监管之下。严厉打击包括高利贷在内的非法金融贷款活动。
二、强化政府引领,提供平台保障
从国家层面设立政策性银行机构,服务对象明确限定于民营企业,侧重于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小微企业,构建政策性支持体系和商业银行体系互为补充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平台建设,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县域全覆盖,切实强化融资担保能力。由政府部门牵头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涵盖宏观政策信息、企业经营信息、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信息,实现银企间信息的实时共享。
三、优化金融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探索实施“税贷比”政策,按照民营经济的税收贡献占比,严格量化银行机构贷款总量中民企贷款比例,防止对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建立全周期金融服务模式,根据民营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开辟民营企业贷款“绿色通道”,优化贷款审批发放流程,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创新信贷产品,针对民营企业融资特点,推进信贷服务与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四、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免责认定
完善激励机制及考核指标建设,充分调动银行业务人员“敢贷、愿贷”的积极性。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银行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将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与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优及提拔任用挂钩。另一方面,进一步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在无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行为的前提下,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免予追责。 (鹿娟范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