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部署开展首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绩效评价
稿件来源:王连香
本报讯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首批支持的15个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绩效评价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开展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工作应遵循客观真实、激励约束、公正透明的评价原则。通知明确了绩效评价包括城市准备工作、省级评价、部级评价三个环节,并确定了绩效评估参与各方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了年度绩效评价打分标准和材料清单,为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首批支持城市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财政部认真做好首批支持城市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和答疑,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王连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