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教授马骏: 以“数”助力道路交通安全“智”理
□李佳芯 当前,大数据正全面渗透至我们的日常生活。在交通领域,提升交通智能化水平、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破解城市交通拥堵等难题均需要大数据的支撑。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如何懂得大数据、用好大数据,让大数据赋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不断推进交管业务数字化转型,成为一项重要课题。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教授马骏,就道路交通的大数据应用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马骏表示,《“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提出了道路交通安全“协同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智慧治理”的基本原则。其中,“科技赋能,智慧治理”,就是要坚决打好信息制导仗,深化道路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应用,达到精准执法、精准指导、精准治理。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重点任务。如何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量,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无疑是改善交通秩序,提高风险防控、执法管控与应急处置等能力的重要支撑。 大数据技术应用使得道路交通管理实现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转变,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大幅度提升了交通管理效率,在提高现代道路交通治理能力和道路交通整体安全水平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近年来,大数据在我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应用,从趋势上看会越来越普及、越来越深入、越来越落地。每个城市的交通管理大数据系统(或平台)针对自身特点都有各自的定位,尽管名称不同,大部分系统(或平台)是对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和应用拓展,有些是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融为一体,有的是针对交通信号控制、勤务管理、停车管理等专项大数据系统。这些系统(或平台)主要用在交通运行诊断、交通态势感知、交通事故分析、交通违法研判、交通指挥调度、交通信号控制、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对于交通事故预防、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拥堵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也看到,目前交通管理大数据系统(或平台)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是数据不完整、不准确、不精细。大数据应当是多源异构的冗余数据,交通管理部门占有的政务数据相对完整,但对于动态数据目前普遍存在数据采集或感知设备少而导致覆盖面不广,比如营运车辆信息采集、路面交通流检测、交通违法监测等设备大多数量不足。数据质量不高、粒度不够细也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极大影响了数据分析结果的准确性,甚至导致决策不正确,难以实现精准防控、精准打击。当然这也与数据采集有关,比如交通事故发生地点定位如果不准确,事故成因分析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从而达不到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目的。其次是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模型的专业性不强。个人理解,尽管大数据分析与传统基于抽样的统计分析不同,有其自己的数据分析方法,但仍需强化专业性。交通问题十分复杂,交通数据分析仍然需要以交通工程或交通管理理论为指导,将传统的交通建模方法与现代数据分析方法相结合,才能揭示出更深入、更本质的规律。最后,目前交通管理大数据系统(或平台)仍处于探索、观摩、交流阶段,缺乏全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普遍缺少技术力量用于支撑大数据系统的研发、运行与维护。 在构建交通管理大数据应用新生态方面,马骏谈了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交通管理大数据系统(或平台)的研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广泛参与、科学筹划、精心设计、充分论证。由于其涉及面广,需要地方政府主导,公安、交通、城建、企业等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建设好数据齐全、功能完善、应用广泛的系统。 其次,建立健全数据开放共享机制、系统研发机制、运行维护机制。政府各部门掌握的政务数据仍存在不开放、不共享、数据安全管理等问题,缺乏联动机制,应依据《数据安全法》,积极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实现跨部门、跨行业数据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大公安、大交通的综合治理格局。在大数据系统研发、运行维护方面,建立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互联网企业等多方合作机制,打造大数据专业团队,提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现代科技应用水平,同时,制订相关标准规范和建设指南,规范、指导各地开发交通管理大数据系统,以使大数据系统体系完整、功能齐全、应用广泛、运行可靠、管理规范。 最后,交通管理大数据建设应着眼于大框架、大格局,主要目的是提升道路交通管控能力和水平,其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服务,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推送交通安全宣传信息,为交通参与者提供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交通阻塞、交通管制、交通诱导等信息,为公众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