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钢铁物流 - 综合物流 - 物流云计算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订阅注册] [找回密码]  
工信部等三部门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本报讯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适当提高了现有技术指标要求,新增低温里程衰减技术指标要求,明确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
  其中换电模式车型需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标准,同时要求申报企业提供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
  公告提到,综合考虑技术进步和未来发展等情况,提高了整车能耗、续驶里程、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现有技术指标要求。燃料电池汽车方面,结合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工作进展,优化了燃料电池汽车纯氢续驶里程、系统额定功率、系统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之比等指标要求,补充了燃料电池启动温度、燃料电池电堆额定功率密度、系统额定功率密度等指标要求。
  公告指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撤销。相关车型需在过渡期内完成政策切换符合性相关工作。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调整的指标充分参考已经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双积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政策,同时预留了过渡期。从行业影响来看,有利于稳定汽车市场、引导技术进步和节能消费、引导企业保障产品安全。 ( 宗合)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综合物流近期报纸查看                                 更多>>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工信部等三部门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
  本文所版面
【第 2 版:新闻评论】
现代物流报社 http://www.xd56b.com/ 版权所有123
技术支持:喜阅网(www.xplu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