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明确民间投资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标准
稿件来源:汪子旭
本报讯 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安排到单个项目的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避免项目小而散;对符合要求的PPP项目建设,本专项资金也可支持。 关于拟支持的项目类型,《办法》指出,在促进民间投资工作中发现,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民间投资占比不高,需要加大力度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办法》规定可申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市政、物流、新型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项目包括医疗、教育、养老、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等。(汪子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