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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自动驾驶商业化提速专家呼吁:国家层面尽快立法“亮绿灯”

  □ 姜雪颖
  进入2024年,全球自动驾驶商业化进程明显提速。
  当地时间3月5日,美国Alphabet公司旗下的无人驾驶出行服务商Waymo宣布,将从3月6日起在得克萨斯州奥斯汀为员工提供无人驾驶乘客服务。Waymo表示,该服务将覆盖奥斯汀市内43平方英里的区域,包括市中心、巴顿山、河畔、东奥斯汀和海德公园等地区。
  这也是进入3月以来,Waymo第二次宣布扩大其无人驾驶运营区域。3月1日,Waymo扩张计划获得加利福尼亚公共事业委员会(CPUC)的批准。此次扩张后,Waymo新增运营面积超过1200平方公里,其无人驾驶汽车可以驶入洛杉矶以及旧金山等美国最繁华的城市区域,商业化进程显著加快。
  在中国,自动驾驶发展同样如火如荼。
  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27日,百度旗下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在武汉完成了“车内无人”自动驾驶车辆跨长江的贯通示范运营,实现了在武汉自动驾驶示范运营的跨区连片,推动“车内无人”自动驾驶从“区域性示范”到“城市级应用”的落地。
  据了解,百度从2013年开始布局自动驾驶领域,在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支持指导下,百度Apollo L4级自动驾驶运营测试里程累计已超9000万公里;至2024年1月2日,萝卜快跑总服务量超500万单。如今百度Apollo正在全面推进全无人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已在北京、重庆、武汉多个城市实现全无人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和测试。“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近年来,我国自动驾驶相关产业和市场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自动驾驶技术由测试示范稳步迈向商业化应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张进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
  尽管自动驾驶商业化曙光已现,但需要注意的是,国内自动驾驶企业在国内的进一步发展缺乏上位法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多名专家反馈称,当前,修订于2021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充分考虑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进程及其独特性,没有明确L3、L4级自动驾驶的法律责任主体,与当前自动驾驶技术落地的现状存在不支持、不匹配的问题,导致自动驾驶车辆缺乏合法上路的法律依据。
  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立法顶层设计,自动驾驶至今无法实现规模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为此,同济大学教授、汽车安全技术研究所所长朱西产建议,应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和实施,从国家层面为自动驾驶规模化商用奠定法律基础,明确AI司机的主体地位,明确道交法修订时间表,保障中国在新汽车产业的下半场实现智能化的持续并跑甚至领跑。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连玉明多年来一直关注自动驾驶领域,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道,自动驾驶技术应用是智能制造的重要支柱,是交通强国的重要环节,是智慧城市的重要场景,是打造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之一。虽然一些相关部门对自动驾驶立法工作做出了安排,但并未上升为国家层面立法规划。因此,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自动驾驶法尽快纳入立法规划,并上升为国家立法加以推动,分“三步走”加快研究出台。
  连玉明还建议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总结借鉴国内外经验成果。政府要加大对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开展自动驾驶在更大范围、更广空间、更多领域场景应用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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