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直播带货套好缰绳
□ 刘硕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指引》),对直播带货平台管理责任不到位、商业营销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制约和管理。(6月18日《工人日报》) 随着线上购物的蓬勃发展,直播间购物已然成为不少人的消费习惯。直播间中,带货主播作为在线导购,其妙语连珠的产品介绍,往往是吸引消费者购买的关键。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入行门槛较低,直播间里可谓鱼龙混杂。有人大搞虚假宣传,将产品夸得“此物只应天上有”;有人信口开河,以“全网最低价”当噱头诱导消费者;还有人擅长“一锤子买卖”,拿劣质产品割韭菜,导致消费者售后无门……可以说,缺少章法的带货直播,给了不少人浑水摸鱼的机会,不仅影响了公众的消费体验,还给公众的财产安全带来风险。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直播带货良性发展,近年来各地整顿直播带货的脚步持续推进。今年7月1日起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要求直播带货必须说清“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进一步完善了网络直播营销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被称为“直播电商最严新规”。如今,北京探索制定《指引》,划出平台经营者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红线”,细化各赛道产品的具体经营范围,不断织紧监管网,也为其他地方提供了参考。 从近来的直播反馈看,已有不少主播在介绍产品功效时大大方方“讲明白话”,不再和消费者玩文字游戏。希望各地能够记好笔记、圈出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创新监管措施,共同拉紧带货直播的监管缰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