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 探索服务贸易提升路径
□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赵瑾 2016年至2023年,我国在28个地区开展了三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率先探索与服务贸易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开放路径,引领带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作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长期以来,我国贸易管理体制机制主要适用于货物贸易。经过三轮试点,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的跨部门统筹协调管理体制、便利化机制和监管模式,以及综合利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促进机制基本建立。 另一方面,国际贸易竞争新优势正在形成。试点聚焦扩大服务业开放、培育经营主体和创新发展模式,“跨境直播”新场景,以及“跨境电商+中欧班列+丝路海运”、服务型制造、新型离岸贸易等新模式不断涌现。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从2016年的5.35万亿元提升至2023年的6.58万亿元。结构不断优化,2023年,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占服务出口总额的57.5%,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为提升“中国服务”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探索了新路径。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相结合。2016年以来,商务部三次出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围绕完善管理体制、健全促进体系、完善监管模式等八项任务进行探索。上海、北京等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上海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北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 二是坚持稳与进相结合。“稳”体现在分阶段、分批次、分重点,逐步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时间上,分别于2016年、2018年和2020年三个阶段稳步推进;空间上,先在上海、杭州、广州、深圳、武汉等中东部地区开展,后逐步扩大到大连、长春、乌鲁木齐等东北和西北地区。“进”体现在内容不断深化:从第一轮的“开展”、第二轮的“深化”、再到第三轮的“全面深化”,总体方案层层递进;重点任务坚持改革与开放同步推进,前期侧重改革,后期侧重开放,第二轮试点在旅行、金融等领域推出六项开放便利举措,第三轮试点在运输、教育、医疗、金融、专业服务等领域重点推出26项举措。 三是坚持差异化探索与共同发展相结合。差异化探索是坚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试点地区根据本地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服务业发展特色制定具体方案。例如,北京发挥数字资源优势,聚焦数字贸易发展,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海南率先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模式。共同发展是坚持将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三轮试点累计向全国推广157项试点经验和案例,并在扩大对外开放、提升便利水平、创新发展模式、优化支持政策、健全统计体系等方面,形成了四批共83个“最佳实践案例”。 四是坚持制度创新与企业模式创新同步发力。制度创新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快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流动的便利化措施,财政、信贷、出口担保等政策,大大激活了服务贸易发展新动能。企业模式创新着力推动商业模式、服务业态创新。试点地区在数字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保税+服务”等领域的业态模式创新,提升了国际竞争力和企业发展活力。 五是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在逐步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政策体系的同时,强调完善技术、文化等领域进出口监测,探索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形成各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监管体系。经过试点,已建立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同,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例如,北京构建了数据跨境安全管理机制,打通数据合规出境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