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强化责任意识 贯通推进“四责协同”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共同体”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董士党 摘要提示: 河钢集团充分发挥“室组地巡”联动机制,对进一步优化集团“四责协同”机制做了全新的探索,通过建章立制、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倒逼履责,推动“四责”同向发力、一体落实。 河钢集团始终重视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全力推动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形成责任闭环,构建了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体系,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国有企业推动“四责协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国有企业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协同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深入调查研究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内涵不够彻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入。对全面从严治党内涵把握不准、执行不彻底,在推动“四责协同”全面从严治党机制的效果上就会打折扣。 (二)“四责”横向协同协作的职责定位还不够清晰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是“牛鼻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是关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基础。“四责协同”能否发挥效用,重音在协同,横向上构建责与责之间四轮驱动式的协同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四责”的横向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还不够紧密 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力度还不够大,推动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形成责任闭环力度还有欠缺,纵向上构建责与责之间同向共振式的协同用力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河钢集团推动“四责协同”采取的有效措施 河钢集团充分发挥“室组地巡”联动机制,对进一步优化集团“四责协同”机制做了全新的探索,通过建章立制、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倒逼履责,推动“四责”同向发力、一体落实。 (一)完善“顶层设计”,持续提升机制运行质效 一是督促各级单位制作“四责”任务清单。制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任务102项,纪委监督责任任务73项,及时通过工作提示等强化监督。其中邯钢公司下发《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清单》,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引导党员干部做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表率。 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集团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协同高效企业内部监督模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党委巡察、财务稽核、独立审计、法务合规和职工民主“六位一体”监督机制作用,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有效防范廉洁风险。 三是建立党委纪委协调协助机制。进一步明确集团纪委向集团党委通报报告工作,协助集团党委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集团党委准确把握集团政治生态情况,协助集团党委切实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协助集团党委做好内部巡察工作等五个方面18项具体内容,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二)敲响协同重音,以监督撬动“四责”同向发力 一是拓展工作方式,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横向协同,针对企业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精准聚焦制约河钢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运用党委巡察、业务督导等形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 二是聚焦生产经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紧密围绕集团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运营管理等重点,推动落实《效能立项监督工作管理办法》,采用项目管理的工具方法开展立项监督,每年全集团监督立项不少于400项,做到“选准一个项目、查透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项管理、教育一批人员”,实现了“两提一促”目标。 三是用好问责利器,完善“一案双查”制度。探索开展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干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人同步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加强对反映强烈、情节典型线索的研判分析,全面掌握案发单位的政治生态、班子建设、管理水平和监督情况,强化外延整治效果,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三)强化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四责”精准发力 一是借助调研督导开展重点补课,一对一传导“热量”。下沉工作重心,在完善集团层面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督促二级单位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其中,唐钢公司及时明确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联通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邯钢公司按照“点面结合、分级进行、全面覆盖”的原则,由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包联单位开展调研,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明确政治责任定位,以督促改提升责任落实质效。以“室组地巡”联动监督机制为抓手,对集团二级、三级单位“四责协同”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其中,现场督导检查二级单位14家,三级单位20家;集中座谈交流督导、查阅资料的三级单位68家,提交书面自查材料的二级单位5家、三级单位55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高效运行。 三是强化统筹上下联动,充分拓展“四责”监督渠道。一方面,统筹纪委全系统监督力量,(下转7版) (上接6版) 发挥集团纪委领导作用和子分公司纪委能动作用,有效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监督检查触角不深、力量不足等问题。另一方面,制定并实施 《特约监督员管理办法 (试行)》,选聘了首批47名特约监督员,实行每季定期反馈制度,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和上下联动,在推进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和严格依法治企中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三、河钢集团推动“四责协同”取得的阶段成效 河钢集团通过深化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形成了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理体系,达到了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有其效的目标。 (一)制度更加健全,保障更加有力 集团两级党委、纪委制定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责任清单》,同步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考核方案》《“两个责任”追究办法》,梳理重点工作要求,细化分解责任,严格督责考责,并组织开展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保证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地。(二)实现协调联动,责任一体落实 集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监督等方式实现了党委与纪委的协同联动;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时,靠前指挥、带头落实,督促党委抓好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并对纪委开展工作提供充分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时,把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三)塑造有形抓手,实现全面覆盖 不断拓宽覆盖面,将全面从严治党与生产经营及其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集团各级干部工作业绩、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和个人廉洁情况的同步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推动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