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鼓励中小企业“抱团出海”
稿件来源:王小义
本报讯 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部署重点提供政策入企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跨境金融服务、权益保护服务等六项服务。 市场开拓服务方面,《通知》提出,梳理优势产业信息,与目标国别(地区)产业部门、平台机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建立沟通渠道和合作机制,鼓励中小企业“抱团出海”。鼓励云服务商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高质量云服务保障。鼓励互联网平台、新媒体等发挥品牌、市场、渠道、技术、算力优势,助力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品牌影响力。发挥港澳国际化服务机构资源能力优势,帮助中小企业“借船出海”。 国际人才服务方面,《通知》明确,支持运用国际人才平台机构资源帮助中小企业拓宽国际化人才引进渠道。支持企业联合专业院校搭建国际化人才培养交流平台,开展研修实训、能力评价、技能交流等活动,加大国际化人才培育力度。鼓励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共同建立属地人才培训机制,通过搭建海外用工服务平台、开展项目用工协作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属地人才服务。 围绕跨境金融服务,《通知》提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跨境融资产品创新,开发与中小企业轻资产、成长性好、灵活性高等特点相匹配的跨境融资产品,提升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鼓励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加强对出海中小企业境外业务的支持。支持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拓展境外融资渠道,提供金融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服务,防范目标国别(地区)外汇管制政策变动、外汇储备不足、汇率波动等金融风险,引导中小企业选择安全、优质的金融合作伙伴,预防金融信息泄露风险。 (王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