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高莉娜: 整治平台“内卷式”竞争 引导行业服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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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并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紧密贴合市场发展现状,直击当下竞争乱象,旨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高莉娜表示,这次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注重把握几点: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的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细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和认定标准,增加关键词搜索、侵害数据权益、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恶意退货、平台责任等方面的制度。 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有电商平台为吸引用户,疯狂压低商品价格,也有外卖平台通过高额补贴争夺市场份额,这些“内卷式”竞争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整治这类现象做出了明确规定。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平台强制商家低价销售、滥用数据权益及恶意交易。 高莉娜表示,一是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二是平台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置平台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保存有关记录,向监管部门报告;三是经营者不得擅自将他人名称、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四是经营者不得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使用他人合法持有的数据;五是经营者不得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 此外,针对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专门做出了规定:大型企业等经营者不得滥用自身资金、技术、交易渠道、行业影响等方面的优势地位,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央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