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夜间经济需多方给力
□ 特约评论员 李宏 中秋之前,为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体现了当前我国对发展流通,扩大消费的高度重视。 笔者认为,《意见》中提出的推进夜间经济发展,有利于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稳定消费预期,优化供给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对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而杜绝行政不当干预,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夜间经济的文化内涵,则显得尤为重要,需从多方给力扶持完善。 我国经济增长过去主要依靠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开始逐步走向依靠新动能推动经济增长。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消费日益成为我国经济的稳定器与压舱石,是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987亿元,比上年增长9.0%,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6.2%,比资本形成总额高43.8个百分点。 《意见》第十二条提出“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而推进夜间经济,无疑是增加最终消费支出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发展夜间经济。比如,2018年11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打造“夜津城”的目标。2019年7月,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委等14个部门,召开“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媒体通气会。通过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开发夜间旅游消费“打卡”地等十三条措施,计划3年内在全市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京城”地标、商圈和生活圈。 更值得点赞的是,今年的中秋佳节月满人和好时节,各地“中秋赏月”等活动激活了“夜经济”,为发展夜间经济摆上了一场场精彩的文化盛宴。 当然,夜间经济也并非完美无缺,需从多方给力扶持完善。 从政府和管理部门讲,只要夜间经济没有违反法规,就应杜绝不当干预行为。而应尊重夜间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对经营者给予法规允许的扶持。发展夜间经济需要重构全套城市治理模式。比如,公共交通体系如何为夜间出行者提供较为全面的服务;夜间的噪音、垃圾、安全等问题如何规制,如何避免由此产生新的社会矛盾等,都是城市管理者需要直面的问题。 从经营者讲,发展夜间经济不应局限于“搓一顿”这样的餐饮消费,而应提升文化内涵。如故宫曾经推出的“紫禁城上元之夜”,因抢票导致官网一度瘫痪。再如,西安不仅有大唐夜景,更有西安城墙周边夜跑,并且周边夜跑成为全国跑友的一个最佳选择。 从消费者讲,要成为新时代的夜间经济参与者,形成科学的夜间消费理念,丰富夜间的文化生活,形成可持续的夜间消费新模式,享受美好生活,助推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