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新农产品集团总裁赵雪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山西省‘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是催人奋进的好报告,感觉到山西政府在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支持培育100家龙头企业。同时我对山西省‘两会’上通过关于《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比较高兴。这个条例主要体现在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保护企业权益、有效降低要素成本、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务实打造诚信政府、确定主管部门及职责权限、强化落地执行等7个方面。”
赵雪峰在提到鸿新公司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时表示,从2004年正式挂牌成立以来,鸿新致力于打造一流的果蔬生鲜物流与供应链体系,但是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导致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诸多的困难和发展瓶颈。所以,她希望借鉴《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的东风,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太原市鸿新农产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扎根本土的集农产品种植、加工、配送和销售为一体的果蔬生鲜供应链的省级龙头企业。
公司在2015年搬迁到小店区,一直寻求能够完成标准化、现代化的生鲜果蔬加工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但是受制于用地问题不能落实,使公司业务量在不断发展新业态的同时,受到租赁场地难以高效发展新项目的影响,制约了公司的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抑制了公司数智化、高效化的物流配送和现代供应链协同体系的形成,对成本控制和标准体系建立更是纸上谈兵。对此,赵雪峰希望在各级领导关心下,支持山西本土龙头企业,实实在在解决企业遇到的“用地难、用地贵”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治保障下,助力鸿新农产品公司这家省级农产品龙头企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