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联物联网专委会组织数字化仓库行标研讨 物流行业两项标准起草
稿件来源:曹朝霞
本报讯(记者曹朝霞)为了推动数字化仓库行业标准的建设和实施,保证两项行标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4月29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专业委员会承办,现代物流报、掌链传媒、中储杂志、陀螺财经等媒体支持的“《数字化仓库基本要求》《数字化仓库评估规范》行业标准研讨会”在线召开。中物联物联网专委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吕忠主持会议,中物联物联网专委会轮值会长、联通物联网公司总裁陈晓天致辞;围绕标准的范围、数字化仓库的基本要求和评估规范等问题,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会长李勇昭、鞍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侯海云等30多位嘉宾进行了深入讨论。 陈晓天在致辞中指出,我国新基建发展到了一个重要的阶段,对数字供应链、数字化仓库来说是非常大的良机。比如5G建设速度大大加快,对数字化仓库、供应链有很大的促进。同时,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升级中,他认为数字供应链、数字化仓库是非常好的融合设施。 (下转A3版) (上接A1版)他谈到,中物联制定相关标准,能帮企业利用好新基建及数字化带来的新机遇,联通物联网也愿与大家携手共建数字化仓库基础设施。 吕忠透露,物联网专委会得到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的支持和帮助,后期,将合作在5G港口、5G数字园区推进落地项目。物联网专委会在做的数字化标准是跨界的,数据系统相关方是可以交互、共同持有;数字仓库标准包含电子仓单认证平台,而基于数字仓库的数据才能发展在线的仓储平台、运输平台、交易平台和金融平台,所以数字仓库是现代供应链的“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中物联物联网专委会在做数字仓库的全国试点和示范工作,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帮助。 中物联物联网专委会标准技术部主任沈启星介绍了《数字化仓库基本要求》 《数字化仓库评估规范》的编制情况。他谈到,数字化供应链是中物联一直在研究和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中物联物联网专委会正在研究数字化供应链的相关标准,搭建数字化供应链标准体系。2018年受发改委委托编制的《大宗货物电子仓单》 《大宗货物电子运单》两项行业标准现已完成编制和报批,在等待发改委批复;2019年承接了《数字化仓库基本要求》和《数字化仓库评估规范》两项行业标准,今年也要完成编制和报批,四月至七月是起草阶段。沈启星指出,该标准体系将直接推进仓库数字化,有助于避免仓储传统管理的各种漏洞,实现降本增效。从现代供应链的角度,标准体系有更为深远的意义:现代供应链需要经过数字供应链和智慧供应链两个阶段,数字供应链是初级阶段,是指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以数字为媒介促进供应链各环节平台化整合,形成高效协同的组织生态。建立标准体系,就是提供规范的行业准则,从而促进产业链的融合。 本次讨论围绕两个问题进行:一是两项标准的范围,是否由大宗行业扩展到适用于各行业;二是数字化仓库基本要求、规范的关键点和具体内容。与会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对此进行了深入讨论,部分认为应建立更为普适性的标准,最好不分行业;部分从对行业的指导性、实操性来讲,应该分行业建立标准。就数字化仓库标准的内容细节,大部分与会代表认为与交易所、第三方单证等方面的数据接口标准应该纳入评估规范。 李勇昭认为,大标准定原则、轻做法,建立国家标准最好不分行业,应具有普适性;从实操角度,可到应用阶段再分,在更小范围内制定下一级标准。他还充分肯定了标准的意义,认为标准首先对大宗商品领域有很强的适用性,非常及时;同时提出对数字化仓库三点认识:数字化仓库的目的是提高操作水平、增强管理效率及仓单的实用性;数字化仓库是通过支持仓单来支持业务相关方交互的,有交互就要有标准;数字信息交互时的真实有效性可以解决及时知晓、有效证供、有效管控和操作,实现“管得住”“干得快”。 鞍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侯海云认为《数字化仓库评估规范》应该分级,标准的服务对象、意义需明确,在评价指标中应该有打分的内容。她对《规范》框架结构的准则、指标、方法和程序四部分均提出了建议,认为总则中除了科学性、时效性、可操作性之外,还应该有遵循客观一致性和可验证性;在评价指标中,应该分为指标体系的选取、权重确定的方法以及基准的确定方法三部分。 从金融角度,民生银行供应链金融事业部总助杨新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宋华等代表充分肯定了标准建设的价值和意义。来自协会,大宗、银行、保险、法律、电商等行业,高校、供应链管理公司、媒体等相关代表150余人参加了在线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