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思维下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的法制保障体系(下)
□ 李学工 在国家安全与底线思维意识日益增强的背景下,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必须立足于高远,高屋建瓴前瞻性统筹谋划,建立起由政府牵头导引、产业链供应链深度参与、企业组织相互协同分工的响应机制运行模式,借助我们制度上的优势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而且,充分发挥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作为辅助,以建立和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真正做到并实现举国响应、全供应链响应、全社会响应及全民响应的目标。政府可通过法律法规、财政税收、金融货币、技术装备等调控手段支撑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的全面建设和提升。 第四,多样化的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启动范式 为确保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的高效和快速应对,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国制造业门类齐全和全球供应链体系的完整性优势,并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类型、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及潜在威胁,尽快建立与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例如针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非传统军事斗争及传统军事斗争的类别不同、程度范围不同、危害级别不同,适时精准地启动不同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的处置范式,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应对和精准化解等战略目标和战术靶标。总之,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可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具体情形,采用具有靶向性和准确性的应对处置范式,即所谓的“一类(类别)一策”“一度(程度)一策”“一事(事件)一策”“具事(具体事件)具策”“多事(多种事件)多策”等应急处置策略和原则。尤其是从法理学视角上研究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的范式或场景的法律依据与法律解释,比如建立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的应对范式法律指向。 第五,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的适时启动与等级调整 针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基本状况与变化趋势、国际环境变幻、国际社会反应、全球供应链受阻、响应机制资金的筹措等具体情况,以确定启动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开启时间节点、地区范围、应对事项、施策评价等。中央政府授权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启动并执行的主管部门,动员、组织、协同及控制应急供应链相关的产业链供应链组织及社会各界力量,并划分响应的等级,制订相应的响应处置方案。若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启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企业、其他组织和公民均负有协调、配合及运作的义务和责任。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可能产生的社会应急需求,启动应急供应链响应的预案,并适时随事态的变化进行调整,避免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的浪费和配给的过度化,同时因等级的变化或调整,响应处置的物资类别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因此完善应急供应链响应预案以及完善国家应急供应链的响应机制则是不断持续优化的过程。 最后,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的管理与运营 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的运营管理,一方面是保证威胁到国家安全时,所采取的应对处置机制,在常态下需进行常规性的制度完善、组织架构设计,以及产业链供应链的协调协同和检验性演练和模拟推演;另一方面在重大突发事件条件下,为保证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发挥响应机制的特殊功能和组织计划、实施控制的作用。在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的运营与管理中,当涉及和关系到国家的产业安全、经济安全、贸易安全、技术安全、运输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能源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时,需集成国内外诸多关键和战略性产业供应链及全球供应链的资源,盘活与整合供应链上中下游资源,化解与消除因突发事件对国家安全所产生的影响。其次,响应机制在组织、计划、协同、实施及控制等方面,由中央政府指定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响应机制的整体运转和指挥,协调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国内外供应链、跨产业协同、跨部门协作等方面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中观及微观层面的管理则下沉至各地方政府及相关应急管理部门中,协调处置具体事务的落实与执行,以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国界的协调与沟通问题,以保证响应机制的高效运转。最后,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必须实行政府宏观调控、地方政府协同协调、供应链组织参与配合的运营管理模式,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 综上,从响应机制的法制保障角度,传统国家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机制显然无法满足新时代、新时期国内外环境的变化,需要全面诠释并构建应急供应链响应机制,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其确保国家安全的客观重大需求。审视应急供应链及其响应机制是新常态下的提高国家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化解能力,为国家安全保驾护航,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都应在底线思维红线内尽在掌控之中。 (完) 李学工 ,浙江温岭人,教授,物流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领域:供应链生态及其话语权、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