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反弹也切莫高枕无忧
□ 特约评论员李宏 时下,国庆节和中秋节将至,加之“金九银十”传统消费旺季时节,各类促消费活动纷至沓来,购物、餐饮、交通等诸多领域,都有望迎来一波“消费反弹”。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消费前期出现了较大幅度下滑。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尤其是近期举行的“全国消费促进月”等活动,再叠加中央及地方发放消费券等多项促消费政策的支持,促进消费的力度不断加强,给市场人气回升带来提振,将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消费市场的运行正在日益得到恢复,消费整体也在复苏。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0.5%,增速年内首次转正,尤其是疫情使线上经济逆势增长。 商务部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首周,我国消费市场活跃度加快恢复,各行业经营指标稳步回升,居民消费意愿明显增强,前期受抑需求持续释放。第三方支付平台监测分析结果显示,活动首周全国商品消费总额达6200多亿元,环比增长12.7%。商务部监测的重点参与企业销售总额环比增长5.8%,销售水平恢复至上年同期九成以上,38.9%的企业销售额实现同比正增长。 除了发放消费券,多地也纷纷出台鼓励消费的政策。近日,江苏省发改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省汽车消费政策意见的通知》,出台了8条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意见。包括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延长2年、给二手车经营企业减税、鼓励汽车消费信贷支持等。 然而,笔者认为,越是消费反弹,有关部门越应挖掘新潜力,越应加强市场监管,切莫高枕无忧。 首先,要挖掘新消费潜力,如直播带货等,着力布局并出台相关的支持方案,以此来推动新消费的健康发展。要注重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继续支持包括吃、行、游、购、娱等在内的夜间经济发展,进而带动各地消费的提振;加快建设市内免税店,以此来促进海外消费的回流;要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和经营,从而稳住民众就业,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解决消费上的后顾之忧。 其次,要进一步促进线上线下消费有机结合,形成新的长期消费潜力;一二线城市消费量日渐饱和,而三四五线城市及县镇农村构成的下沉市场,具备长期消费潜力,可重点挖掘。同时,任何情况下,有关部门都要加强监管,特别是要防范类似中秋节“百饼争艳”价格虚高、质量低下,导致产品质量鱼龙混杂等情况,对浑水摸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不良商家、“黄牛党”等,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切实守住市场经济的规则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