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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有关部门应坚决执行
  □ 特约评论员李宏
  日前,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我国将全面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生态环境部将不再审批、发放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笔者认为,保护绿水青山已成为国家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内核。“洋垃圾”问题由来已久,对环境造成直接威胁。这次四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力度空前,各地有关部门应坚决贯彻执行。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就是为“金山银山”筑牢的一道坚实屏障。
  不可否认,早期的进口废物,的确为我国一些行业发展提供了相对廉价的原材料。然而,国内进口的大量固体废物拆解、处理和堆积产生的污染,直接威胁着我国大气、水、土壤环境安全。
  有鉴于此,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国开始大幅削减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总量。2018、2019年我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保持年均40%以上的降幅,去年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为1347.8万吨。
  按照四部门此次新发布的公告明确,明年起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根据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由海关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运人对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各地海关等“洋垃圾”主管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四部门公告精神,将国外固体废物坚决拒之于国门之外。对顶风作案运输“洋垃圾”的单位及承运人,应依法依规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奉劝那些过去从事过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单位和个人,赶快收手。否则,你不仅血本无归,接受处罚乃至被追究刑责,是早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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