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将结束“野蛮生长”
□ 赵英 12月8日,工信部网站刊载消息,为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升生产一致性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近日约谈了前期监督检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严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年终岁末,这一消息具有足够震撼力。之所以说具有足够震撼力,是因为对新能源汽车企业从生产一致性角度进行监管,并予以公布,据笔者所见,是第一次;监察、约谈企业之多,监察、约谈企业涉及面之广(既有“造车新势力”,也有传统车企),更是第一次。从发现的问题之多,涉及领域之广看,对新能源汽车全行业来说,也颇有警示意义。 为使一般读者也能看得懂,在对工信部此次行动做出评论前,有必要对何为“生产一致性”做简单解释。 生产一致性,就是政府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某些行业进行必要的规制时,要求相关企业申报批量生产的产品、型式与核准定型时 (向国家申报时)的性能一致,也即是申报准入时的产品情况必须和批量生产后的情况一致。如果在其后生产过程中,被监察到批量生产后产品情况和准入时的情况不一致,相关企业将受到惩罚,甚至丧失生产资格。 对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要求,就是汽车企业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应与核准定型时(向国家申报时)的性能一致,也即车型申报的情况必须和批量生产后的情况一致。 通过政府对相关企业有关产品生产一致性规制,保证了有关产品的基本质量、安全性、可靠性,从而使有关产品在运行、使用中不致损害消费者、社会公众利益及安全。 从上面的扼要介绍,可以看出,生产一致性管理,是政府对企业常规生产过程中,大批量生产的产品的日常监管。 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企业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一致性监管,意味着新能源汽车企业已形成相当批量的生产规模。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管理,逐步由前十几年的研发、技术支持、生产准入,转向生产端的事中事后监管。 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较大规模生产一致性监察、约谈,还意味着新能源汽车(主要是纯电动)行业逐步走向成熟。政府对其监管,逐步向传统汽车靠拢。 由于新能源汽车及有关企业仍然属于新生事物,因此政府此前对其执行了审慎包容的监管政策,在某些方面甚至放松了规制(例如,企业准入)。当下,中国新能源汽车生产规模已居于世界第一位,新能源汽车的身影已穿梭于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监管重点出现转移,是非常及时的。 新能源汽车在研发、生产及产品技术经济特点等方面,存在着与传统汽车较多的差异,因此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的监管,政府也经过了一段摸索、学习过程。现在,摸索学习过程结束,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的监管文件也已出台,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的监管,已成为政府日常对汽车产业进行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能源汽车在技术探索、生产特征等方面,在相当程度上仍处于成长阶段,必要的创新、探索,应当允许。但是,作为汽车生产企业对政府的承诺必须严肃遵守,对人民的利益必须认真负责。 新能源汽车在生产过程中,的确与传统汽车企业存在较大不同。例如,某些“新势力”汽车企业主要产能建立在代工基础上,新能源汽车的供应链构成也与传统企业有较大不同,新能源汽车企业在生产组织、管理等方面,与传统汽车企业相比,也还稚嫩。这些因素的存在,也是此次工信部督察中发现较多问题的原因。尽管如此,新能源汽车企业仍然应当严肃、认真地对待工信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同时,也要举一反三,深入地、细致地、整体地反思这些问题的存在。通过反思与整改,逐步成熟起来。 通过严格的生产一致性监管,也有利于淘汰那些打着生产新能源汽车旗号,浑水摸鱼的企业,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新能源汽车行业距离结束“野蛮生长”不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