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鼓催征再出发
【编者的话】 连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全国各地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要学先进、讲奉献、创佳绩,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坚定信心决心,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本期编辑整理不同地区的不同做法以及不同愿景,期待我们再出发! 山西:坚定实施“特”“优”战略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三农”工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这是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也是新的使命和任务。要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坚持重大原则,把握政策要求,构建与转型出雏型相适应的“三农”发展新格局。 山西省省委书记楼阳生指出,“四化”同步、城乡融合是系统观念在“三农”领域的具体体现。要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补齐“路、水、暖、气、电、数、链、废”等短板,做到蹄疾步稳,决不能干超越发展阶段的事。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抓住“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推动乡村产业向广度和深度进军。要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协调,进一步优化农村基础教育布局,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增强农村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要把产业振兴作为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根本前提、第一要务,努力把山西省农产品具有的“特”“优”自然属性转变为商品属性,做足“特”“优”文章。要加大良种良法推广支撑力度,坚持育种引种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打好种业翻身仗。要大力改善提升农业基础条件,抓好耕地保护,发展设施农业,建设冷链仓储设施,提升装备水平,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落地。 陕西:守住底线谋振兴成风化雨促发展 陕西省创造了全省扶贫开发史上的最好成绩。288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5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24.93万户贫困群众搬入新居,预计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7692元提高到12491元,占全省农村居民收入的比重由88.5%提高到93.8%,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历史性解决。 从2020年起,陕西省探索建立五大长效机制。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支出骤增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动态清零;鼓励贫困县申报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入股参股等形式合作,盘活现有资源;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机制,形成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1+7”政策体系。 截至2020年底陕西省累计409万贫困人口享受了产业帮扶措施。全省58.4%的村集体经济有了经营收益,28%的村集体实现分红,30多种特色产业在贫困地区布局。据了解,“十四五”期间,陕西省将统筹实施“3+X”全产业链奖补项目,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吉林: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立足“三农”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作出的战略选择,必须深刻认识、抓紧抓实。 吉林省委书记景俊海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国之大者”,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增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乡村振兴实际成效做到“两个维护”。二要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平稳有序推进帮扶政策优化调整,持续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大力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科学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加快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组织实施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完善农房功能和保障质量安全,深入实施“千村提升、万村整治”工程;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激活土地、资产、资本等要素和新型经营主体。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持保障,层层压实责任,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