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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剑指食品“直播带货”
  本报讯“网红代言”“直播带货”,看上去很美,然而一些直播、短视频平台内部分用户通过“直播带货”“视频推荐”等方式销售没有食品标签、生产许可证编号不真实等“三无”食品,在食品销售详情页面对成分或者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信息也未予明示。
  而部分商户在通过直播、短视频的形式展示所销售的食品后,在个人主页标明微信号或其他联系方式要求线下交易,以逃避平台对交易的监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0年下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中,对网络销售新业态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公益诉讼破解了一批直播带货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他们通过调查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问题线索,并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同,共受理案件线索3.4万余件,立案3万余件,其中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7569件,包括农贸市场及超市农产品食品违法类4718件、网络食品违法类1887件、保健食品违法类964件。
  作为追加行动,检察机关还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引导短视频行业领域龙头企业联合制定并签署《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压实平台管理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最高检将网络销售食品外卖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网红代言”“直播带货”等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等作为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监督领域,旨在引导各级检察院全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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