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近日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作出全面规定,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 据了解,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财政2021年预算安排衔接资金1561亿元,比上年增加10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