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港口岸扩大开放获国务院正式批复
稿件来源:王春和宁金娥
本报讯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丹东港口岸扩大开放,开放范围包括大东港区63926米岸线,共18个泊位。丹东港口岸开放获批,将对辽宁沿海经济带“黄海翼”的对外开放、对外交往与经贸合作产生积极深远影响,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增添了新动力。 丹东港位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和环渤海经济带的东段,是中国海岸线最北端的国际贸易商港,现有泊位24个,已开放泊位4个,口岸开放历史遗留问题一直制约着丹东港发展。 自破产重整以来,为解决上述问题,丹东港对内多次召开瑕疵资产处置工作会议,对外多次走访国家、辽宁省口岸办,联合丹东市政府、市商务局和口岸联检等单位,召开沟通会商会议,建立协作推进机制。一方面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协调,完善方案,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口岸开放工作;另一方面,实施国际航行船舶“一船一议”工作制度,暂时解决了在丹东港口岸扩大开放手续审批期间外贸船舶通航问题,保障了外贸船舶正常靠泊。 丹东港口岸扩大开放,是丹东港不断拓展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优化开放布局、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丹东产业打通海向国际市场,为东北东部腹地企业降本增效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贯彻落实辽港集团“融战略、扩增量、补短板、强服务、筑基础、抓落实”工作方针,助力辽港集团打造世界一流强港的有效实践。 下一步,丹东港将推进口岸扩大开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辽宁省、市政府支持下,尽快通过验收,充分发挥东北东部最便捷出海口的区位优势,着力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合作,开辟新航线、拓展新业务,为服务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王春和宁金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