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印发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近日,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联合印发了《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聚焦4个方面共13项主要任务,加快推进全国沿海和内河港口集装箱、大宗货物等铁水联运发展,进一步发挥水路、铁路运输比较优势和综合运输组合效率,加快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根据《行动方案》,到2025年,长江干线主要港口铁路进港全覆盖,沿海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达到90%左右;全国主要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达到1400万标箱,年均增长率超过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水路、铁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达到80%,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步入快车道。 提升设施联通水平,是发挥铁水联运比较优势的基础。《行动方案》明确,加强港口与铁路的规划和建设衔接,统筹考虑主要港口建设条件、运输需求、货源分布等,加强集装箱、大宗货物铁路运输骨干通道与港口集疏运体系规划建设;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设施建设,建立港口集疏运铁路建设项目清单管理和更新机制,实施主要港口重要港区集疏运铁路及“最后一公里”畅通工程;加强港口后方铁路通道与内陆场站能力建设,建好用好铁路场站,推动铁水联运铁路场站布局优化调整。 为提升联运畅通水平,《行动方案》提出,优化联运组织方式,鼓励铁路、港口、航运开展企业联合营销,针对重点货类发展铁水联运;拓展港口航线和运输服务辐射范围,加强铁路班列、船舶班期的衔接匹配,加快国际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挖掘铁路货运、港口码头、船舶运输潜能,加大运输服务供给力度;推进主要适箱大宗货物“散改集”,加强设施建设和工艺创新,开展港口内贸集装箱超重运输治理。 为提高联运服务效能,《行动方案》提出,鼓励支持铁路、港口、航运、货代等加强合作,培育壮大全程物流经营人,打造铁水联运龙头企业品牌;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鼓励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快速完成外贸集装箱货物检查,研究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模式,实行快速通关、快速装卸转运,减少“短倒”运输;推动“一单制”,推进铁水联运业务单证电子化和业务线上办理。 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行动方案》提出,完善铁水联运标准规则,加强相关标准制修订,完善铁水联运作业规则体系;健全市场价格体系,规范重点领域和环节收费行为,鼓励铁路、港口、航运企业实行铁水联运价格优惠,提升铁水联运价格优势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铁路水运行业融合应用,推动实现海关、海事、铁路、港口、航运等信息的开放互通、实时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