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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随意“砍单”谁之责?
  □ 特约评论员 李宏
  “大半夜花了很长时间下了单,本来以为捡到了便宜,没想到第二天鸿星尔克发公告说价格异常不发货,过了一周多后又给我 ‘砍单’了。”7月3日,湖南永州消费者周先生向媒体投诉称,在网上购物提交订单付款之后,又被商家取消了订单。周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7月4日 《工人日报》)
  去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起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超过八成消费者有被砍单的经历,可见商家砍单已成了见怪不怪的普遍现象。商家和电商平台涉嫌违反法规,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诚信原则,损坏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多多,必须加以纠正。
  商家取消订单的理由,主要集中在商品缺货、系统出错、操作失误、订单异常以及产品质量等五个方面。表面看,这些理由似乎有些道理,其实,经不起法规和情理的考量。
  商家随意“砍单”谁之责?笔者认为,主责在商家、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而消费者也责无旁贷。只有对“砍单”乱象多方共治加以遏制,才能还“上帝”一个公道。
  从商家讲,应依法依规健康经营。相关法律早有明确规定,商家发布商品信息,是一种典型的要约行为,当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已经成立,企业就应按照合同发货。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商家单方取消消费者已经支付货款的订单,都属于违约甚或欺诈行为,应由其单方面承担责任,而不能让消费者埋单。换位思考,如果你是消费者,商家随意“砍单”,你受得了吗?奉劝商家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否则,早晚“鸡飞蛋打”倒闭关张你信不信?
  从电商平台讲,要切实承担管理责任。《电子商务法》早有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对于随意砍单欺骗消费者的商家,电商平台必须对其侵权行为予以惩戒,而不能同流合污。否则,你良心过得去吗?你就没有连带责任?
  从监管部门讲,应加强监管。对“砍单”者依据法规予以处罚,并予以曝光。各级法院要积极简化流程,方便消费者诉讼;各级消协组织也要充分发挥作用,通过调解、公益诉讼等形式,帮助消费者维权。否则,职能部门就涉嫌失职和不作为,靠纳税人养活的官员也好,维权组织也罢,“还不回家卖红薯”?
  从消费者讲,应积极维权。不要再担心维权麻烦且成本过高而忍气吞声啦。别忘了,正是你们的一次次忍耐退缩,才助长了不良商家损招的一再奏效,这不成为“帮凶”了吗?毫无疑问,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站出来积极维权之时,才是商家损招越来越少之日。否则,吃亏倒霉你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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