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非法运输通州警方查获2.36吨烟花爆竹
□ 高海宾 本报讯 2月2日22时许,通州警方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查获违规烟花爆竹2.36吨。通州公安分局觅子店派出所巡逻车组在辖区与天津市、河北省交界沿线进行查控工作时,发现远处树林中有一组微弱的灯光在缓缓移动。当民警靠近后,发现是一辆厢式货车正在朝着进京方向行驶,并已经进入辖区管界。 乡间林地中大多为路况条件较差的土路,处于深夜且没有路灯,很少有汽车在这里出现,特别是货车。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打开车厢后,一箱箱烟花把车厢塞得满满当当。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货车司机进行控制并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审查,张某(男,29岁)如实地向民警供述了其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经了解,张某在天津经营烟花爆竹生意。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打算运输烟花进京售卖。 经清点,查获的烟花爆竹一共113箱。让民警惊讶的是,这113箱烟花爆竹竟重达2.36吨。原来,查获的烟花爆竹都是单体大型烟花,每个重量都有60斤左右。单体如此巨大的烟花,它的危险性非常高,一旦流入市场,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张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查获的烟花爆竹已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在此,通州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自觉抵制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做到不买卖、不燃放、不储存,并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消除身边安全隐患,共同维护首都副中心良好的城市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