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由“自诉”转“公诉”
“杭州一女子谷某在取快递时被造谣出轨”一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2月26日依法将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由“自诉”转为“公诉”。 此事简单经过为:谷某在小区取快递时,被郎某偷拍视频。郎某与朋友何某共同捏造“快递小哥”与“女业主”的暧昧聊天内容,截图配以偷拍视频发至网络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谷某提起刑事自诉。经调查因案件情势发生变化,检察机关对郎某、何某提起公诉。 业内人士认为,网络社会里,“自诉”转“公诉”符合法定程序。将此案由自诉案件转成公诉案件,在程序和实体上均具有正当性。该案是对公民人格权的侵犯,依法保障公民人格权是落实宪法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对《民法典》人格权保护规定的坚强保障,且此案转为公诉程序后,由国家权力机关进行侦查取证,有利于查清事实,依法惩处犯罪,保护被害人权益和公共利益,并通过典型个案推动良法善治。 (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