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行业也无法外之地
□本报评论员李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于3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一些法条与物流业息息相关。如:“高空抛物”“销售假冒商品”“违规排放废物”等,均被入刑。 笔者认为,法治中国,朗朗乾坤,物流行业也无法外之地。 应该讲,我国物流行业连接着生产和消费,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支撑作用。广大物流人靠着自身的顽强拼搏,战天斗地,特别是在全球蔓延的新冠疫情之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突出贡献,可歌可泣,永载史册。走进新时代,他们克服重重困难,向现代科技奋力,勇攀新的高峰,正在谱写新的篇章。丰功伟绩,令人感佩。 然而,毋庸讳言,不管你是不是专职物流工作者,个别人由于法律意识淡漠,包括“高空抛物”的一些物流行为,已然触犯刑法,定当会被追究刑责。切莫忘,物流行业也无法外之地。奉劝那些心存侥幸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对牵涉物流的行为,绝对不可触犯法律。否则,真要被刑法伺候,就算你肠子都悔青了,说啥还来得及吗? 不信,你就试试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