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劳模朝我们走来!
——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部署工作座谈会侧记
稿件来源:李娜
□ 本报记者李娜 8月26日,北京,有一场工作座谈会正在进行中,它就是第四届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部署工作座谈会。端坐在主席台上的有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党委副书记余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行业事务部主任、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许军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表彰处处长杜威。台下则是全国物流行业评选表彰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流行业牵头部门、物流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等50余人齐聚一堂。 中物联党委副书记余平主持会议。中物联行业事务部主任许军祥首先代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开展这次活动的文件精神进行了详尽地解读:物流行业劳模的评选始于2007年,开始周期为五年一次,后来变更为四年,2019年适逢第四届;从其目的和意义上来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都十分重视物流业的发展,称其“大有可为”;评选活动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物流行业的重视,也是展示和弘扬物流人精神风貌,激励干部职工的强劲动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表彰处处长杜威强调,要充分重视评选的意义。2015年以来,在习总书记的关怀下,我国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不断完善,此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对物流业的促进,评选中要严格标准和条件,保证评选的质量和结果。 提问环节,各地代表就申报与评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咨询,并得到了详细的解答。 最后,中物联副会长崔忠付就做好此次物流行业劳模评选工作做了总结性发言,并作出了具体部署。他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认真学习领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精神,严肃评选纪律;在具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中向一线、困难岗位的员工倾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他还给出了评选的时间表,到9月20日前,完成报送初审材料;到10月31日,完成各级评选的最后材料报送工作。 物流劳模和先进集体即将脱颖而出,究竟花落谁家,让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