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立十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稿件来源:罗珊珊
本报讯 11月4日,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介绍,在第三届进博会盛大开幕之际,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进出口银行等9部门和单位宣布,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包括: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这10个示范区,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囊括海陆空港,体现了中国进口发展的动力和潜能。 据了解,示范区有两大功能定位:一是“贸易促进”,即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即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李兴乾表示,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世界经济遭受严重冲击,贸易形势复杂严峻,中国政府依然坚定不移推动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工作,积极主动扩大进口,充分展示了中国深化对外开放、倡导贸易自由化的坚定决心。着眼于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商务部将持续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服务进口,支持改善民生相关产品的进口,支持发展进口新业态,优化进口商品营销模式、提高监管便利化水平,支持示范区开创进口贸易创新发展新局面。 (罗珊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