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李宏
在线上线上相结合的互联网经济中,尤其在全球疫情蔓延之下,外卖骑手走街串巷、深入社区,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可替代的极大便利。但是,此类新就业形态的从业人员也还面临着社会保障不够完善、合法权益保障难等问题。
此前,“六成以上外卖骑手没有社保”曾登上热搜,为公众生活提升幸福感的“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还是社保之外的人群”问题备受关注。全国两会前夕,民建中央就公布了《关于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提案》,建议将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纳入社保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长期关注新业态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他介绍,协议中没有社保条款是因为劳动者与相关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皮剑龙说:“劳务合同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就是我给你打一天工,你给我付一天报酬,是没有社会保障的。所以往往发生纠纷的时候,他们就按劳务关系处理。”
2017年,皮剑龙曾跟随全国总工会调研组赴北京、山东、河南、广东、浙江等地进行过深入调研,他发现,新业态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但与此同时,这部分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并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皮剑龙说,一些平台为了规避法律责任、降低成本,往往不与从业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以劳务合同等其他形式的合同代替。
皮剑龙介绍说:“这个群体合同签订的比例比较低。我做过调查统计。据不完全统计,只有43%的从业者与平台或者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有三成左右是签的劳务合同,还有两成左右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对此,皮剑龙表示,要加大新业态群体劳动合同的签订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督促企业保护劳动者权益。
“针对这种新形态群体的实际情况,要强化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属于劳动关系的,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也要签订劳务合同或其他书面合同。”皮剑龙说。
皮剑龙表示,新业态就业群体社保缴存难、覆盖范围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多种。比如现有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是以劳动关系为参保前提,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而新业态就业人员在现实中是以灵活、弹性的就业形式存在,不具备法定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缺少明确的缴费主体。要在社保缴存制度上推陈出新,保障这一庞大劳动群体的权益。
“新问题的出现一定要有新的制度、新的变革加以应对,要出台有针对性的新政策,要提高新业态就业群体参保缴费以及转移的便捷性,增加透明度,要让参保人能够预知自己的未来收益。针对这部分的特点,来制定参保新政。”皮剑龙说。
民建中央也关注到了这个问题。为此,民建中央在今年的提案中,建议完善新业态劳动者的法律保障制度。提案指出,要确保劳动者纳入社保体系,通过“倡导+强制”方式处理。该提案中还提出,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监管机制;建立新就业形态行业调解组织,及时解决相关劳动争议。
记者认为,完善新业态劳动者的法律保障制度,监管部门、平台企业和广大从业者,要各负其责,“一个也不能少”。